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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坤教授谈“走向法治政府”
来源:时间:2016-04-18 14:45:00

   417上午,由山东大学杨海坤教授主讲的题为“走向法治政府”的讲座于文治楼6楼法学院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王广辉教授主持,张青波副教授、杨勇萍副教授、杨晓敏副教授以及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到场参加。

    讲座开始前,王广辉教授简要介绍了杨海坤教授卓越的学术贡献和研究成果,并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向其请教学习。

 

  杨海坤教授从法治政府概念的形成谈起。他认为,“法治政府”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文化大革命”之前,在人们的观念里,甚至认为政府和法治是毫无关系的。从理论界说,政府部门都认为“法”就是“刑法”,就是打击犯罪,而政府就是党领导下的,就是政策指挥政府,也没有认识到政府工作中的很多文件就是“法”。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政府和人民逐渐认识到,法不仅打击犯罪,而且促进社会治理。从“法制”到“法治”表面看似仅有一字之差,实质上是巨大的飞跃,法治由静态走向了动态,依法治国走向多元化。

  随后,杨教授阐述了法治政府发展的动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实践方面的需求。政府治理的方向,决定了法治政府进步的快慢。法治政府最基础的是人民的需要,但是,政府的引导也很重要。可以说,法治政府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管理的需要,人民的需要”。第二,理论方面的探索。杨教授指出,没有理论的指导,实践很难走出创新的道路。

  接下来杨教授讲述了“人民政府论”到“法治政府论”的发展。人民政府论是指:政府由人民需要产生、政府不能脱离人民控制、政府为人民服务、政府受人民监督。法治政府论的含义是:政府由法律产生、政府不能脱离法律控制、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政府受法律监督。从“人民政府论”到“法治政府论”用“法律”代替“人民”,将“行政”和“法”联系起来。政府法治论要求规范化路径,强调对政府的控制主要是程序控权,从程序角度控制政府是政府法治论的核心。

  最后,杨教授从三个方面论证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并且提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起点。第一,小康社会能实现,法治政府是关键;第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政府;第三,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文件提出了落实“四个全面”,防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虚无缥缈,《纲要》背景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可谓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起点。

  在讲座结束前的交流提问环节,杨海坤教授就现场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回答。在谈到如何看待信访制度法治化的意义时,杨教授意味深长的讲到,信访是当前底层百姓进行权利救济所依赖的重要途径,信访制度法治化的建立对保障与完善这一在实践中长期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利救济与意见表达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怀着对未来中国法治政府进程的美好憧憬,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落幕了。经过杨教授的讲解,我们更加有理由相信中国的法治建设所绽放出的中国特色之花是耀眼而美丽的。

  文:王金华,王鸾鸾   图:法学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