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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雷副教授作公法经典《我们人民》系列导读
来源:时间:2015-06-16 11:45:00

田雷副教授作公法经典《我们人民》系列导读

 

201569日下午,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办了首次公法经典译者导读会。美国宪法学者布鲁斯·阿克曼文集主编、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田雷副教授担任主讲人,导读主题为用阿克曼批判阿克曼。导读会由秦小建老师主持,学科江登琴副教授、张清波副教授及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参加此次导读会讨论。

 首先,秦小建老师对公法经典译者导读会和田雷副教授的学术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他认为,举办公法经典译者导读会能够在已有的公法经典读书会的基础上,提供一个平台供公法著作的译者和读者进行交流,通过译者对作品的导读,以更好地促进大家阅读公法经典,加深对著作的理解。他说,田雷副教授是国内美国宪法史研究领域的领军学者,其所主持翻译的阿克曼文集《我们人民》系列,在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我们学习美国宪法提供了重要的学术资源。田雷副教授的导读将会助于我们加深对阿克曼宪法理论的理解。

然后,田雷副教授开始作导读讲述。一开始,他表示今天这样的导读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形式,希望作为一位“引言人”的角色来对阿克曼文集进行介绍,然后和大家进行讨论。田雷副教授主要从三个部分对导读内容进行了讲述。第一,关于翻译出版阿克曼文集的起源和进度。他介绍说,在文集出版前,法律出版社已经有对阿克曼著作的译介即文集的第二卷(《我们人民:转型》),但在翻译上存在很多缺陷。后来,自己到耶鲁学习时,开始接触阿克曼教授和其宪法理论,产生了翻译《我们人民:奠基》的想法。但后来因为多重机缘,才最终形成现在大家看到的五卷本。他指出,阿克曼教授是一个多产学者,其不仅在宪法学领域,还在政治理论领域具有诸多创见比如《自由国家中的社会正义》。据了解,阿克曼教授目前最新的写作主题大致是关于通往宪政的三条道路,其目的主要是要阐述在革命结束之后如何建立宪政秩序的问题。田雷副教授说,今年下半年将会出版《民权革命的未来》。第二,关于阿克曼的宪法思想。他主要从《我们人民》系列的总序中所总结出的五个命题即美国宪政史可以写成一部美国史美国只有一部宪政史美国1937年后的现代宪法根源于建国、重建和新政这三次大转型美国宪政转型的模式表现为人民主权的革命现代宪法解释的本质是代际综合简述了阿克曼的宪法理论。他认为,阿克曼的意义在于他教会我们怎么研究美国宪法史。因为一直以来,对于美国宪法的理解还存在“最高法院说了算的迷思。阿克曼的理论正是要破除这种迷思,通过对一元民主和权利主义宪政模式的批判,建构一套整全性的美国宪法理论。阿克曼问题意识的实质在于要在80年代重塑美国宪法史。当时的背景是,新政共识的破碎和保守主义政治运动的兴起,阿克曼的理论就是要争夺宪法的解释权即证明新政在美国宪法史上的正当性。第三,关于用阿克曼批判阿克曼。田雷副教授认为,他对于美国宪法史的理解有不同于阿克曼之处。不同主要在于对美国早期宪法史的理解。阿克曼的叙事似乎从建国很快就跳跃到了重建阶段,但实际上,在这段时期内还存在诸多可待发掘的历史,于是有必要扩展为三代人的叙事。这三代人的主要工作在于解决建国遗留下来的问题,并积极塑造出守法文化。在这种叙事中,我们很明显地发现美国宪政的奥秘在于守法文化,在于对宪法的认同和信仰,而这得益于美国保守主义运动的存在。

随后,导读会进入到讨论阶段。陈明辉博士提出,阿克曼的二元民主宪法理论似乎实质上就是一种制宪权理论。另外,二元民主理论的存在尤其是其对于人民出场的要求,是否具有加剧美国宪法变革中总统主义兴起的危险。对此,田雷副教授回应称,从大体框架上来说,阿克曼诉诸人民主权原则的宪法理论与制宪权理论存在着一定的对应性,但是阿克曼的理论有其自己的语境,应该回到他的语境中来理解。关于二元民主理论和美国总统主义的兴起,总统主义的危险或许并不在于二元民主理论中人民是否应该出场的问题,而是说在总统主义中存在着虚假的人民出场景象,也就是二元民主理论没有实际落实。所以,实际上,这种人民出场的判断是很难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二元民主中的“人民”由于并不具有实体,因而也似乎是一种理论修辞,这其实也是美国宪法学界对阿克曼的批判所在。秦小建老师认为,阿克曼的宪法理论中对于人民出场的诉诸,似乎并没有考虑到政党的要素。另外,其宪法理论实际上对于人民主权和常规政治下的代议制之间的关系问题有所回应。在中国语境下,是否也存在二元民主的情形,比如现在的群众路线运动似乎也有人民出场的意味。对此,田雷副教授表示,在政党这个方面,阿克曼的理论确实涉及很少。江登琴副教授提出了自己疑惑。她认为,田雷副教授的讲述一方面是在对阿克曼理论的阐述,另一方面实际上也有自己的本土关怀。在比较宪法研究中,如何在关注外国宪法研究的基础上保持一种自觉性,最终回到本国的宪法研究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另外,美国宪法学者图什耐特在《新宪法秩序》中也提出了一种宪法理论,表明了将宪法踢出法院的理论雄心。但在该书中,似乎并没有论证新宪法秩序的识别特征,如何理解他与阿克曼的区别。对此,田雷副教授认为,在比较宪法研究中,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他指出,在当下不能仅仅在关注某一个学者的基础上来进行理论发散,要对于一些核心问题形成共识。关于图什耐特,他认为其批判司法主义叙事的路走得要比阿克曼更远。其对于新宪法秩序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不像阿克曼的概念体系都有严格的界定和适用范围即没有概念游移的空间。这种不明确其实利于我们进行理论借鉴。在批判司法中心主义这一点上,图什耐特确实进行了严格的批判,但在阿克曼看来,司法中心主义的迷思虽然值得反思,但在其高级立法轨道中,最高法院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充当一个巩固者角色。这是两者的另外一个不同之处。唐冬平同学提出,田雷老师在《重新理解美国宪法》的文章中指出,阿克曼的宪法理论意义在于解释美国宪法史。阿克曼在《我们人民:奠基》中也提出,要破除作为智识的殖民地,构建出自己的宪法理论。那么,阿克曼宪法理论对于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最大意义是否就在于其对于学术自主性的追求。对此,田雷副教授指出,阿克曼宪法理论的意义确实在于其主体性追求。对于中国宪法学研究而言,他的贡献还在于其对美国宪法史的重塑,能给我们带来很多启发。但这种启发又不是简单去照搬他的概念体系,去看中国是否存在所谓二元民主机制。而是说,在中国宪法实践中,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历史的连续性,也需要并且也有可能从宪法史中提炼出相类似的理论叙事。但是,这也是有危险的。因为,一旦有这样相类似的想法,就会有产生照搬其思路和概念的理论冲动和危险,对此值得警惕。

最后,秦老师表示非常感谢田雷副教授所作的精彩导读,对于大家深入阅读和理解阿克曼有很大帮助。至此,首次公法经典译者导读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