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政理论研究所是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点为基础组建而成的从事宪政理论研究的学术研究机构。宪政理论研究所以研究宪政为核心。所谓宪政是指近代宪法所追求的民主、法治、人权、自由等价值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的展开与实现。对宪政问题的研究,不仅要探讨其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如宪政的基本价值、宪政与宪法的关系、宪政与市场经济、宪政与民主、宪政与法治、宪政与人权等,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如何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将宪政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外化,以保证这些基本价值在政治关系的运转和政治生活的进行中得到贯彻。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几千年古老文明的国度中,社会的转型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现实、新与旧、先进与落后等观念及制度的碰撞、纠缠,其中面临的问题肯定会很多,也充满着许多难以预料的变数。但发展的方面应该说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的宪政,使公民在社会主义宪政制度中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
宪政理论研究所以法学院宪法和行政法教研室为依托,以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为主体。该学科点始建于1953年,现已形成学科体系完整、学术梯队结构合理、科研实力雄厚,学术成果丰硕的教学科研专业点。1998年被确定为司法部重点学科,1999年被确定为湖北省重点学科。所研究的领域涉及宪法基础理论、西方宪政思想、中国宪法、地方制度、比较宪法和行政法、国家赔偿、行政法基础理论、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行政法主体及相互关系、行政行为、行政程序与行政法制监督等。其中在宪法基础理论,中国地方制度,行政法理论基础、行政法主体及相互关系、行政行为、行政程序以及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具有较好的进行宪政理论研究基础:
1.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方面,逐步形成了各有自己特点的两个领域。(1)宪法基础理论:涉及的主要是宪法学的基本对象和范围,多层次的研究方法,基本宪法现象的社会经济内容,宪法价值,宪法正义,宪法关系,宪政,宪法学的范畴体系,宪法确认和保障权利的方式,宪法纵横向配置权力的模式,以及宪法与各部门法的结合方式等内容。已发表50多篇论文,出版专著3部;(2)外国宪政思想:致力于西方主要国家宪法思想的起源与发展,着重探讨近现代著名宪法学者的宪法学说及对宪法发展的影响。已发表《西方国家宪法和政府》、《比较宪法学》等专著和相关论文30余篇。
2.中国宪法与地方制度研究方面,致力于中国宪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现已形成中国宪法与地方制度两个研究领域。在中国宪法研究领域,侧重研究中国宪法的结构、宪法秩序、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以及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已发表《中国宪法新论》、《中国近代宪法史略》、《宪法学》等著作和《改革与中国宪法发展》等数十篇论文。在地方制度研究领域,确立了地方制度是建立在宪法纵向配置国家权力基础上的有关地方国家机关组织、职权以及地方选举、地方分权、地方立法、地方财政、地方司法、地方对中央政治的参与和中央对地方进行监督等制度的总和的观念。其特色是:第一,近现代地方是相对独立的政治主体,保障地方的宪法主体地位,是近现代宪政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与地方国家机构概念相比,地方制度更好地体现了宪政的精神;第二,建立了比较合理、科学的我国地方制度理论体系。形成了以地方主体性地位为核心,以中央与地方关系为内容的地方制度基本理论;以地方发展不平衡为现实基础,建立了关于普通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地方的理论,从而构成了中国宪政制度中地方制度的理论体系;第三,从1991年起在本科生中开设《地方制度》选修课,在研究生培养中设有地方制度研究方向,出版了《当代中国地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制度》等专著,发表了一系列论文,许多研究成果被国家统编的《宪法学》教材吸收,先后承担了《乡镇人大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基层政权法制建设研究》、《世界主要国家地方政府法制比较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重点资助和国家教委资助优秀中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的研究,在宪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
3.中国行政法研究中国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行政法主体及其相互关系、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与救济、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行政法制度构建、涉外行政法等一系列理论与制度。主要特色有:
(1)所研究的问题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市场经济、行政民主化和法治化以及加入WTO的需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并在研究中与实践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学术研究与法治实践的良性互动,针对并解决中国行政法治建设中的现实问题。
(2)侧重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行政法律关系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和行政相对人、行政行为等范畴的创新性研究以及中国行政法适应WTO规则等现实前沿问题,并在上述领域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与观点,并作了较为充分的论证,填补了行政法学研究上的一些空白点。出版了一些富有影响的教材与论作,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新论》、《国家赔偿法》、《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法律关系研究》、《论行政相对人》、《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范式的转换》等。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对于完善中国行政法理论以及指导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实践都具有重大意义。
宪政理论研究所的宗旨是: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中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基础性的研究工作,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尽我们的绵薄之力。
本着上述宗旨,我们将在现有的良好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研究的领域,加大研究的深度,提升研究的水平。近期将就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我国宪政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产生的影响、建设法治政府与构建和谐社会问题作深入的研究,力争产生一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宪政理论研究所由本校研究人员和特聘校外专家组成:
所长:刘茂林(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所长:石佑启 (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弘弘 (博士、副教授)
研究人员:方世荣(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广辉 (教授、博士生导师)
章新生(教 授)
刘嗣元(教 授)
徐银华(博士、副教授)
王应彪(博士、讲师)
杨勇萍(副教授)
陈 新(副教授)
刘 巍(副教授)
丁丽红(博士、讲师)
戚建刚(博士、讲师)
杨 桦(博士、讲师)
特邀研究员:姜明安(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叶中(教授、博士生导师)
韩大元(教授、博士生导师)
叶必丰(教授、博士生导师)
关保英(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锦光(教授、博士生导师)
童之伟(教授、博士生导师)
焦洪昌(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小明(副编审)
秘 书:陈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