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和贵州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贵阳南天酒店顺利召开。为纪念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成立30周年,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本次年会以“宪法监督:理论建构与制度完善”为主题,来自全国各高校、科研机构、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30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
学科刘茂林教授、王广辉教授、胡弘弘教授、陈新副教授、江登琴副教授、秦小建老师,以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2014级博士研究生陈明辉、2013级硕士研究生赖伟能、2014级硕士研究生唐冬平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大会开幕式由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主持。她在开幕词中说:“30年前中国宪法研究会在贵阳成立,在中国宪法学会成立30年之际,再次回到贵阳举办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意义十分特殊。”贵州大学党委书记陈坚在大会开幕式上发表致辞,他代表学校向各位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学校近年来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希望中国法学界加深与贵州大学的交流合作。最后,他预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研究事业蒸蒸日上,恭祝各位嘉宾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心情愉快。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等领导在开幕式上先后发表讲话,提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就是依宪执政,因此宪法在国家治理、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10月24日下午,王广辉教授在大会第三分论坛作学术报告。王广辉教授报告的题目为“论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监督权及其关系”,他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上对宪法监督权进行理论性的思考,打破了以往将对法律的违宪审查视为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的认识,提出了宪法监督内容的多样性,进而指出我国现行立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存在的不足,如合宪性与合法性不分等问题。
秦小建老师以“群众政治、信访法治化与宪法监督体制的完善”为题在年会第三分论坛作了学术报告。他谈到当前我国信访困境是由“群众政治——科层法治”二元结构的双重悖谬叠加而生,并指出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实际上就是将具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改造成与其功能相符的现代化宪法监督制度的一环。刘茂林教授作为第一分论坛第二单元主持人,参与了该单元报告论文的讨论与总结。我院胡弘弘教授作为第三分论坛第二单元主持人,参与了该单元报告论文的讨论与总结。
博士生陈明辉于10月25日在第一分论坛作了题为“行政机关如何实施宪法”的主题报告。他提出了规范主义与功能主义两种不同的宪法实施概念及其区别,指出行政机关在宪法体制下实施宪法的理论正当性、宪法规范依据以及现实实践情况。
(文:陈明辉)